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河南 郑州 |
联系卖家: |
崔经理 女士
![]() |
手机号码: | 18037302557 |
公司官网: | www.qs6666.com |
公司地址: | 郑州市南阳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北500米升龙汇金广场10号楼 |
发布时间:2020-03-25 00:19:51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经工商局注册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QS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的服务企业。公司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已覆盖河南各地大中小企业,技术力量雄厚,多名***顾问师、咨询师、验证审核员长年服务于本公司,保证让被咨询企业不走弯路。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刊登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材料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
因遗失、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保持一致。
生产食品添加剂产品的生产场所不得为住宅和耕地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复配食品添加剂应有表明其真实属性的名称,命名应满足GB26687-2011的要求。
2.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应承诺复配添加剂中各单一品种复配后不发生化学反应,不产生新物质。企业承诺书应有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复配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应具有合法性。
4.申请产品为******范畴的生产企业,应当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发的法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属于***产业政策调整范围的产品,应当有产业政策主管部门出具有效证明。
6.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在出厂检验中使用不好的***的,应在申请时提交***部门证明材料。
7.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提供的所有文字材料合法、真实、有效。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多年来,坚持“诚实守信、用户至上、方便快捷”的服务宗旨,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满意为标准,”为服务承诺,为客户提供“***、周到、快捷”的QS生产许可证等相关产品咨询认证***服务。
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企业应根据生产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原料库、产品加工场所、产品包装场所、成品库、检验室、***品仓库等生产用房。应有与产品类型、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用房,其净高不得低于3米,使用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生产用房仅指生产车间,不包括原料库、成品库,包材库、更衣间、缓冲间以及检验用房。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申请企业必须具备《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规定的与生产活动相适应的生产、检验设备和设施。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产品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产品网联系,如查证属实,产品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产品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304108043@qq.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371-56012391 传真:0371-56012391 联系人:崔经理 18037302557
地址:郑州市南阳路与东风路交叉口北500米升龙汇金广场10号楼 主营产品:QS生产许可证技术咨询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您好,欢迎莅临【郑州林奥】,欢迎咨询...